搜狐教育 第四批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出炉啦!经学校申报、专家评审,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武汉理工大学等16所本科高校开展第四批试点学院改革。省教育厅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。
第四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
学校 |
学院名称 |
武汉理工大学 |
机电工程学院 |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 |
环境学院 |
湖北大学 |
材料学院 |
武汉科技大学 |
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|
三峡大学 |
生物与制药学院 |
长江大学 |
石油工程学院 |
湖北工业大学 |
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|
武汉工程大学 |
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|
武汉轻工大学 |
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|
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|
汽车工程师学院 |
湖北经济学院 |
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|
湖北警官学院 |
侦查试点学院 |
武汉体育学院 |
足球试点学院 |
湖北科技学院 |
药学院 |
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|
武昌理工学院 |
广信商学院 |
湖北省教育厅要求:
一、明确试点学院改革责任主体
试点学院所在高校是试点学院改革的责任主体,要成立改革领导小组,健全工作机制,统筹推进试点学院改革。
要协调解决试点学院的重大改革事项,处理好试点学院与其他院系之间的关系,做好与学校其他改革项目之间的协调、衔接工作。
要负责处理好教师聘任、干部选聘等问题,确保改革持续稳定进行。试点学院是改革的实施主体,要解放思想、勇于改革、大胆创新、先行先试。
要尊重教育规律、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加快建立自我发展、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。
二、修改完善试点学院改革方案
各有关高校要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教高〔2012〕11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修改完善“一总四分”改革方案,包括改革总体方案、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方案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、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改革方案、完善学院治理结构改革方案。
修改完善方案时,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、改革措施、进度安排、配套政策、保障条件、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、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,充分听取试点学院师生员工、专家学者、相关部门、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三、试点学院改革要推行对标管理
试点学院改革要推行对标管理,紧盯同类高校最好水平,对照先进定目标,对比标杆找差距,对照方案抓落实。
要明确对标管理的路线图、时间表、任务书,大胆学习借鉴先进办学理念、管理经验,使这项改革更具标志性、更有显示度、结果可衡量、成效可感知。
要明晰工作路径,明确创新提升的着力点和突破口,特别是要抓住主要矛盾、重点问题、关键环节,突出改革的针对性、操作性、实效性,加快使试点学院实现从“跟跑者”、“追赶者”,到“并行者”、“领跑者”的跨越。
强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
各有关高校要全面推进改革工作,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,开展跟踪调研,及时了解情况,定期进行评估,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试点方案,确保改革平稳推进。对于实践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成果,要及时总结。
试点学院改革以四年为一个周期,实行动态管理、优胜劣汰。对于改革成效显著的,条件成熟时由试点转为示范;对于改革进展缓慢、成效较差的,实行退出机制。(信息来源:湖北省教育厅)